淺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設

一、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國家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
行政事業單位屬于國家職能部門,行駛國家權力,其資金來源納入國家預算,當前形式下隨著改革開放及其他法法規的調整和完善,但會計法律方面特別是資金財產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因此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管理,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來約束和管理人的行為,把權力放進制度的籠子里,對當前的內部控制建設,意義非常重大,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更有助于提高國家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履行其職能。
(二)有助于國家各級單位發現單位內部控制缺陷
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也是保證行政事業單位更好地履行其職能,避免單位在運行過程中偏離目標。內部控制系統通過劃分單位的業務流程,明確控制要點和采取相應的措施,促使行政事業單位的每一個環節都按照相應的程序和流程進行。各單位要按照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各主要業務控制程序,把握控制要點,使每一項業務從發生到完成的處理都嚴格遵循業務程序,達到確定的業務標準,以防止差錯,堵塞漏洞。當我們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的過程中,可以對其健全性與有效性進行評價,提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減少內部控制缺陷的發生。
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
內控強調的是全員參與,每個人所在的工作崗位不同,崗位風險點不同。內控管理有資金管理、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單位職工們認為我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好了,哪來的什么風險,思想上突然接受不了。同時由于多年以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權力過于集中于一把手和幾個分管領導手中,現在搞內控,將權力分解,權力制衡,工作流程復雜化,必然會影響到他們的權力結構和業務流程,導致日常工作中涉及內控制度實施存在一定的阻力和難度。
(二)在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偏差
目前搞內控建設是要求各單位對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針對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加以對照和完善。并不是新建立一些規章制度,內控的建立要求全面性和重要性,我們在具體工作過程中要將風險等級排序,根據風險點再制定具體應對措施,一定要在全面性的基礎上強調重要性原則,針對本單位發生頻率高的業務事項,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而不是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所有的業務事項都納入到內控管理,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各單位具體實施中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般同事認為內控不是自己的事,單位主要領導認為財務人員把內控手冊制定好就好了,殊不知內控不是一個財務人員的事,是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共同遵守的事項,只有全員參與才能全面梳理業務流程、查找各類風險、制定相應風險防控措施,指導各項業務的開展,無論是制定制度還是具體實施,都涉及到單位的各股室和每個人,需要全體員工將內部控制融入到工作中,達到內控目標。
(四)內控環境薄弱
目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在內控管理中重制度建設輕執行,領導重業務建設,輕財務管理。很大一部分單位根據當前形勢也制定了制度,但是在執行上要么僅限于形式,要么在日常工作中很難操作,單位存在內部控制意識淡薄,制度不完善,權力制衡弱化等問題,“重形式、輕實質”導致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五)財務管理弱化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僅限于報賬記賬,票據到財務人員手中已是領導簽字了,具體的業務流程財務人員不清楚,管理混亂,權利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的現象普遍存在。如辦公費,業務招待費等開支情況,業務在發生前沒有向相關人員了解具體情況,沒有權利制衡,財務管理弱化情況很嚴重。
(六)缺乏監督考核機制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建立內控機構,有的仍然是財務人員兼職,缺乏獨立性。
三、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議
(一)領導重視,抓好內控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里強調“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實施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一定要充分認識到自己在單位內控管理過程中的主體作用及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單位領導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提高理論水平,分管領導要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嚴格財務管理,健全內控制度,嚴格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同時還要配備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較高的財會人員從事財務工作。
(二)各單位要提高對內控重要性的認識
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一定要結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工作,對重點風險領域進行風險評估和梳理風險點,對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和關鍵流程進行控制,要事先防控,更好地起到堵塞漏洞的目的,至少每年都要進行一次風險評估。
(三)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強調全員參與
單位的內控不是一個獨立的工作,也不是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的事,而是全體員工共同的事。單位一定要加大宣傳教育,把內部控制的管理理念傳達給單位所有干部職工,在具體工作運行中逐步形成良好的內部控制風氣,進而更好地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最大程度上杜絕腐敗的發生。
(四)加強內部控制環境的建設 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強內部控制環境的建設。一是領導要提高認識。內部控制是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而不是僅限于財務人員。二是要加強制度建設。行政事業單位不僅要完善內控管理各方面的制度建設,更要抓具體的制度落實。三是要搞好風險評估。對于單位的資金管理及固定資產管理,一定要進行風險評估,有一定的風險意識,強調全員參與。
(五)嚴格財務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要針對單位高風險業務,找到風險控制點,并根據風險控制點制定好相應的應對措施。比如招待費等業務,制定相應的具體措施,從業務審批到具體招待,再到結賬都應至少由3人以上來辦理。再如固定資產采購,應由使用部門人員根據單位具體情況提出請購需求,然后由具體負責請購的人員擬出具體的請購標準、規格及數量等計劃,報單位領導班子審批。再報當地財政部門政府采購處辦理。資產采購后要由專門的驗收人員根據采購的計劃規格和標準驗收,而不僅是形式上的簽字。資產采購后再到入庫,由相關使用人員及財務人員記賬。再到資產的退出,都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而目前絕大多數單位都缺乏相應的內控機制。往往重采購,輕管理,輕使用。
(六)加強單位內控評價,接受群眾的監督
再好的內控,如果不公示公開,或僅限于少數人知道,都會有風險發生,一定要接受群眾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要將單位內控建設及履職情況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總之,單位內控建設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需要全體員工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不斷學習、不斷創新,更需要單位領導的大力支持,同時需要全體員工的監督,確保內控在陽光下履行,只有這樣,才能搞好單位的內控,更好地杜絕腐敗現象發生,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效能。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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