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存在問題與策略思考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畢業論文,本文通過查閱大量文獻資料,結合本人工作和工作實際,通過訪談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企業具體辦事人員、辦事群眾,對各類意見進行歸納提煉,并提出相應的優化措施,可以為今后基層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鑒。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和意義
行政管理論文參考
1.1.1研究背景行政審批作為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種非常重要的管理方式,是國家管理社會資源、治理公共事務的重要手段。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營商環境的好壞,關乎社會公眾的利益。行政審批制度在我國開始于計劃經濟時期,主要是作為政府管理的輔助手段,具有明顯的重審批輕監督的思維特征,深刻影響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逐步被打破,逐漸建立起市場經濟體制,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社會的急劇變遷,隨之也不斷涌現新的社會問題,如果不及時、有效進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就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下,進一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梳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促進政府職能轉變,行政審批制度得到優化,從而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及社會創造力,使行政審批活動順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已成為我國政府應對新時代嚴峻復雜經濟形勢的必由之路。只有通過破除冗雜的行政審批環節,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用“輕審批、重監管”的方式替換原有的“重審批、輕監管”,才能有效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社會經濟得到持續健康發展。自2001年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啟動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進行了多次全面而深入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下放審批權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等方面取得了豐富成果,累計已有2000多個審批項目實現精簡整合。但是,由于在這個過程中將主要精力放在了數量的減少方面,導致質量還沒有顯著提升,仍然存在審批程序繁雜、交叉審批、重審批輕監管等弊端。此外,我國行政部門許可權配置的橫向分割、上下級斷層、“放管服”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未能被改革深入有效解決,提供給企業、群眾的審批服務仍然是碎片化的、部門式的。
1.2國內外研究綜述
1.2.1國外研究現狀
行政審批,在國外又被稱為政府規制或政府管制,是伴隨著產業革命的發展而出現的,包括經濟管制與社會管制。經濟管制是對鐵路、電力、電信等自然壟斷性的行業開展的管制。社會管制主要是對衛生、醫療、環境等社會領域方面進行準入、標準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管制。
(一)從不同的學術視角的研究
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角度方面,世界各國學者分別從經濟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和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了一系列研究。
大多數學者研究行政審批主要是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探討,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一門新興的學科分支,即政府管制經濟學理論。在產業革命中,隨著新技術的發明和運用,逐漸凸顯出政府在經濟學中的作用,傳統的自由主義思想受到了很大的挑戰。政府管制理論在早期主要是對管制實施的經濟效果進行研究,包括對生產者、消費者福利帶來的影響。從經濟學視角分析研究管制理論的代表人物有施蒂格勒、佩爾茲曼和巴爾特。關于管制的產生方面,施蒂格勒在1971年出版的《經濟管制論》中首次提出了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了政府管制,即管制往往是由產業爭取來的,其制定和執行的目的都是為了讓產業得到更多的收益。佩爾茲曼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建立了一個管制的政治平衡模型,并對施蒂格勒的學說進行改進。巴爾特提出呼喚政府監管以克服市場失靈的不良影響,以此來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從行政法學角度研究方面,主要代表人員是卡恩和安東尼。在《經濟管制的原則和制度》這本書中,卡恩提出面對局限性的市場經濟,政府要維護正常運轉的市場秩序,需要利用法定的行政權力,加強對市場的管理和約束。安東尼認為,政府管制不能逾越法定范圍,同時要明確相應標準。從行政法學角度來看,要克服市場經濟的弊端,離不開法律手段的調節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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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理論基礎與分析框架
2.1相關概念
2.1.1行政審批
行政審批是“行政”和“審批”兩個詞的有機組合。“行政”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實現政府目標所開展的組織、協調、控制、監督等行為?!皩徟笔侵笇彶榕尽P姓徟钦畽C構為實現政府目標,通過審查、批準等方式確定政府事務、社會公共事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行為,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前者是執法部門對相關審批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及是否存在虛假情況等開展審查,又可叫做行政認可;后者是執法部門許可相關審批相對人獲取相應資格及權力,開展具體經營活動,又被叫做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主要是服務于行政管理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公民和法人的行為,避免妨害公共利益,具備相當程度的自由裁量權。通過采取行政審批,行政機關可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規范社會組織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增強風險抵御能力、提升社會信譽的目的。行政審批具有如下特征:一是申請人提出從事活動的申請;二是需要獲得政府部門認可;三是若未提前獲得政府部門認可擅自開展,則行政相對人行動無效且需承擔相應處罰。
計劃經濟時代就開始實行行政審批制度,作為計劃經濟的產物,行政審批在國內大量公共管理場合被作為重點管理措施,是政府處理社會事務工作中無法或缺的管理手段,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工作中擔任重要角色。國內行政審批的發展階段分為初步確立、快速發展、全面改革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社會主義改革完成到改革開放前是初步確立階段,這個階段政府行為以行政命令為主,在政治、公共安全等領域存在少量行政審批行為,僅被用作政府管理的輔助手段。第二階段,從改革開放到黨的十四大正式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前為初步確立階段,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行政審批的地位日益提升,原有的指令性計劃逐步被行政審批所替代,第三階段,黨的十四大后為快速發展階段,作為中國政府不可或缺的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審批已覆蓋到經濟、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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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整體政府理論
2.2.1整體政府理論產生的背景
行政改革是行政部門為了應對社會現實問題而表現出的回應,是在社會壓力下開展的。西方行政學開始以獨立學科的模式呈現持續時間已超過一個世紀,期間發生了三次巨大的理論變革。
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官僚制公共服務模式在國外被廣泛應用,該模式以凸顯政府本位為基本特點。行政機關開展公共服務時使用規則和制度作為工具,通常用于行政機關本身的管理服務。因為無法快速滿足民眾需求,該模式經常會導致“公共服務失靈”。
伴隨著七十年代以來的“政府再造”改革,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務模式逐步占據了主導地位。這種模式倡導“企業家精神”,重點突出了以民眾為服務對象,為民眾提供需要的公共服務。這場改革利用競爭方式制約了行政機構的擴張,改善了政府服務,提升了行政管理效率。與此同時,這種模式因為沒有考慮到政府機構間的溝通協作,導致仍存在許多新問題。
第一,由于新公共管理過于強調競爭機制,從而造成行政管理“碎片化”現象日益突出。七十年代開始的行政改革,采取權力下放、重構政府部門、運用競爭模式等手段開展行政管理,使政府部門各自在職權范圍內按照自己的主張行事,忽視了互相配合與協作,使得行政管理機構無法快速有效處理跨部門、跨專業問題,帶來了管理的“碎片化”。第二,貫穿于行政組織內部的責任體制和分化的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行政工作的效率,同時也導致了行政機構無法有效開展溝通配合。在新公共管理視野下,因為管理機構過于重視最終結果,并為了這個目的采取相應的激勵手段,忽視了對于部門合作的相關激勵舉措,導致無法有效解決復雜的公共問題。第三,因為行政管理“碎片化”和縱向責任機制導致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無法準確滿足客戶需求。與基于部門局部利益和體制提供的行政管理服務不同,互相配合、更為便捷的服務理念更為公眾所接受、所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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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歷程與主要成效
3.1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歷程
3.1.1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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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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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存在問題與成因分析
4.1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存在問題
4.1.1部分審批事項效率提升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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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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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先進地區的經驗借鑒
5.1杭州市蕭山區“最多跑一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5.1.1梳理權力清單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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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推動內外部技術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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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四川省金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對策建議
6.1以公眾需求為導向建設行政審批標準化服務模式
6.1.1加強審批標準化建設規范審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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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行為是審批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審批程序、審批服務都是以審批行為為基礎的。行政審批標準化是規范行政審批工作的一種重要方式,它可以使審批事項的內容更加清晰,使審批行為更加規范,使審批流程更加優化,使審批效率更加高效,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可以將行政許可的自由裁量權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為了推動審批制度的規范化、科學化,必須加快審批制度的規范化建設與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標準化機制,明確審批流程、審批事項、信息公開、網上審批服務標準,從源頭上規范審批人員的審批行為。
職能部門嚴格落實審批事項清單化管理,按照“審批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審批”的要求,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制度,及時優化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不按清單執行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對于缺少法律、法規、規章支撐的,各部門自行設置的前置、審批、中介等,一律取消。雖然有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但是沒有什么實質性的作用,不符合“放管服”的規定,建議由上級部門撤銷。各級政府要強化對基層政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保證本地區的行政審批事項基本一致、統一規范。對由于法律、法規、標準缺失等原因導致的行政許可標準不能確定的事項、領域進行了系統性的整理,并從技術層面和地方立法層面探討了相應的對策。
建立和完善審批事項的評價體系,對各項審批事項進行“體檢”、全面分析,突破立法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審批化、審批復雜化的障礙,把政府能做的事情處理好,不能做的事情要堅決地放權,讓市場和社會來做,提高簡政放權的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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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總結與展望
7.1總結
從2001年至今,我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過21年的發展,在管理方式、職能轉變、效能提升等方面進行了多次的改革,并在提高下放審批事項、清理審批項目、創新服務模式、推進智能服務方面成效顯著。隨著行政審批局在全國范圍內陸續組建,亟需從服務理念、加強監管、部門協同、信息共享等方面進一步改善和提升。但是,我國目前仍存在著條塊分割、部門利益牽扯、監管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亟待解決。
四川省金堂縣是我國地方政府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一個縮影,從2007年開始,開展了多角度、全方位地改革實踐,并逐漸糾正了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變革中的錯位和缺位。精簡審批資料,優化審批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服務,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創新成德眉資政務服務異地通辦模式,打造“金心辦”政務服務品牌等。但是,四川省金堂縣在改革中也存在諸多問題,制約著新一輪改革的深入發展,其主要表現在部分事項審批效率不高、跨部門協同不暢、事中事后監督力度不足、“信息孤島”現象等。作為西部地區一個普通基層政府,四川省金堂縣所面臨的問題具有普遍性,所采取的應對措施也是具有普適性的。通過查閱大量文獻資料,結合本人工作和工作實際,通過訪談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企業具體辦事人員、辦事群眾,對各類意見進行歸納提煉,并提出相應的優化措施,可以為今后基層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鑒。
參考文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