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思考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論文,本文從規劃設計職能、統籌協調職能、公共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方面找出存在的問題,并以此提出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優化建議。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意義與目的
1.1.1研究背景
行政管理論文怎么寫?
在當今的社會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已成為鄉村發展的關鍵任務,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環節,農業農村的發展水平與人們對更加美好生活的期望息息相關。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將“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納入《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彰顯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這一議題的高度重視。為把這一民生工程落到實處,上至中央,下至地方,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系列政策文件相繼發布,并要求把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抓緊抓好。2021年我國有鄉鎮級區劃38558個,其中,鎮21322個,鄉8309個,街道辦事處8925個,鄉村人口49835萬人。民族自治地方縣級區劃數715個,總人口數19089.32萬人。數量的龐大意味著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巨大需求。盡管與以往“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狀況相比,我國農村人居環境狀況得到一定改觀,但與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在201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首次被提出來,以政策為導向,逐步加大人居環境整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在資金高效使用的情況下,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與環境明顯改善。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以加強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的綜合治理為重點,把“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列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內容。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短板”。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指出了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8個方面的短板。其中,農村人居環境被作為一個專門的短板提出來。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印發的《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要點》中,為了促進農村廁所革命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中央財政將投入超過100億元以鼓勵和支持那些取得良好成效的地區。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作為2021年的一項重要目標任務。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作出了具體部署,其中包括扎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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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獻綜述
政府角度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可從中外兩個維度出發進行對比研究。圍繞研究主題,以農村人居環境、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政府職能等研究進行文獻梳理,以下是具體的研究現狀梳理情況。
1.2.1國外文獻研究
(1)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研究
①農村人居環境理論發展的研究
國外關于人居環境的研究起步比國內早,始于城市規劃學。19世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這一理論更加完善,最終形成了一門獨立的學科——人類聚居學。然而對于人居環境的研究,國外學者更傾向于將人居環境納入城市發展的視野,以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實現城鄉融合,其中具有開創性的代表人物有霍華德、格迪斯、芒福德和道格拉斯。
1898年,埃比尼澤·霍華德在《cities of tomorrow:a peaceful path to realreform》一書中提出“城鄉結合”的概念,旨在構建一個既能體現城市特色又能體現農村特色的完美城市,以期改善人們的生活質量。二十年后,帕特里克·格迪斯另辟蹊徑,從生態學的角度研究了人、居住和地區的關系,人與環境的關系,以及城市的發展和演變等,建議將城市和鄉村都納入城市規劃,以解決城市人居環境問題。劉易斯·芒福德(1938)受埃比尼澤·霍華德的影響,注重以人為中心的城市規劃,主張大中小城市結合、城鄉結合、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結合,使人們的目光從城市轉移到鄉村上。人居環境學真正邁入學術領域始于20世紀50年代。道薩迪亞斯(1954)正式提出以自然環境、人、社會結構、建筑城市交通、通信網絡5個基本要素為主要內容的“人類聚居學(ekistics)”的概念,“人類聚居學”正式成為一門學科,該學者還把人類聚居類型分為城市、農村兩類,提出農村型聚居的特征。在道薩迪亞斯等人的不懈努力下,人類聚居學引起了世界范圍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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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概念界定與理論基礎
2.1相關概念界定
2.1.1農村人居環境
農村人居環境是指農村地區居民的生活空間,它涵蓋了農村地區的各種生活元素,為農村居民提供了更加舒適的生活環境。吳良鏞院士從宏觀的角度,將人居環境歸集為5個系統,即:自然、人類、社會、居住和其他支撐系統,他認為人居環境是人類共同生活的地方,包括鄉村、城鎮和城市。作為一種經典的人居環境定義,其他相關研究也借此基礎進行了深入探索和拓展。李伯華和劉沛林(2010)認為農村人居環境為農村人文環境,地理空間環境與自然生態環境之間的邏輯關聯。呂建華和林琪(2019)提出農村人居環境既包括氣候條件、自然資源、區位特征的生態環境與不同經濟發展水平所造就的宏觀經濟環境,也包括住宅、基礎設施等硬環境與信息交流等軟環境。張攀攀(2020)總結農村人居環境包括農村經濟性基礎設施、社會性公共服務、生態環境整治等方面內容。朱麗君(2021)農村人居環境乃農村基礎設施、經濟、自然活動、社交活動、社會服務及農村治理等多種要素在內的動態環境系統。
與城市人居環境相比,中國的農村人居環境更加復雜,所以在確定農村生活條件時,必須全面考慮到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已有研究以及我國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行動中的內容分類,結合西藏農村的實際情況,本研究將農村人居環境定義為在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的空間區域內,由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公共服務系統、生態環境整治、社會網絡環境等組成的有機整體。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由地方財政支農支出、主導產業類型及布局、人口從業結構和農民生活水平等因素構成(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恩格爾系數)。農村公共服務系統主要是指對農民提供文化教育、醫療、金融、居住、基礎設施以及其他與服務有關的系統。農村社會網絡環境是當地農村的傳統習俗、制度文化、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等。農村生態環境整治就是對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進行改造與治理,其中包括村莊道路,戶用廁所,污水與垃圾等方面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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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宏觀視角的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測評及影響因素分析
3.1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基本情況
3.1.1農村規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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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農村統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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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微觀視角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村民滿意度及影響因素分析
4.1研究設計
4.1.1滿意度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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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問卷設計與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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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存在問題與建議
5.1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存在的問題
5.1.1規劃設計職能
從宏觀視角看,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規劃設計水平發展落后。其綜合得分排名最低,五年間發展緩慢,在5年間4大治理水平綜合得分的排名中長期分屬第。規劃設計水平落后是長期導致西藏自治區和西藏7地市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但是與青海省相比水平略高。這是由于村莊規劃建設管理與村莊規劃編制機制運行不順暢,城鎮化發展緩慢的原因。首先,西藏農村除了靠近市區、中心村居發展較好,大多數村居發展還相對落后。西藏村莊規劃編制完成率低,到2020年也僅達到40%,即使近年來西藏各級黨委政府與相關職能部門連續提出要建設“多規合一”村莊,如美麗鄉村規劃、村莊規劃、自治區級生態村規劃、旅游鄉村規劃等同時進行,農村功能互相補充,但真正落地執行的時候,各個規劃不相協調,執行進行緩慢,面臨職能規范缺位的挑戰,從而影響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建設。其次,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的重點關注方向是整個農村的建設任務的完成,很少會重視管理問題。規劃建設管理因素是規劃設計水平的主要影響因素,結合規劃設計滿意度3.5886來看,管理出現了問題,會阻礙規劃設計水平的發展。由于西藏地廣人稀,特別是那曲市、日喀則市、阿里地區城鎮化率低,農村占比大,鄉村人口多,農村分布分散,自然條件惡劣,導致村莊管理不便。同時也能看出,西藏農村建設底子薄弱,這是因為鄉村振興任務尚且繁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提升還需在這部分加強關注。在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西藏要合理安排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財政支出,不應只著眼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空間版圖的擴張,而應扎實做好農村規劃建設,將規劃建設管理作為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所需,充實鄉村價值。此外,2020年西藏城鎮化率35.7%,與全國63.89%、青海60.08%相比,進展只有一半,城鎮化率偏低是當前全區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大挑戰。大量的農民工無法轉為城市人口,導致城市化率低而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也低。以上原因使規劃設計水平長期處于發展末尾,嚴重制約西藏自治區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總體水平的提升。
5.1.2統籌協調職能
行政管理論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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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結論與展望
6.1研究結論
近年來,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研究成果層出不窮,然而,對于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的行使卻鮮有深入的探索。為此,本文采取了多種研究方法,包括文獻研究法、問卷調查法、綜合評價法與比較研究法,以宏觀和微觀的視角,對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比較。通過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結論:
1.研究期間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變化大。總體上,2016—2020年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呈逐年上升趨勢,且2020年與2016年相比,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差異很大,治理水平提升得非常迅速。在2018年增長最快,治理水平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單項治理水平上,2016-2020年間,公共服務水平、社會管理水平和統籌協調水平的綜合得分相對較高,規劃設計水平的綜合得分相對較低。整體的發展水平主要依賴公共服務水平、社會管理水平和統籌協調水平3個維度的發展水平拉動。西藏七地市互相對比上,從2016—2020年平均排名來看,那曲市排名第一,山南市第二,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較高。拉薩市、日喀則市、林芝市、阿里地區同列第三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相同。而昌都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相對較差,位列全區最后。與青海省的對比上,從變動幅度來看,西藏與青海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總體上始終呈現出向上發展的趨勢軌跡,水平差距不大。從斜率上可以看出,2016、2017和2020年青海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改善速度是優于西藏的。但是2018—2019年期間,西藏的綜合得分大于青海的綜合得分,說明在此段時間內西藏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改善速度反超于青海。
2.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主要影響因素為生態環境、財政資金、公共安全、人民生活、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因素的權重最大,因此對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影響程度最大,在公共服務水平中有重要作用,推動了公共服務水平增長的引領趨勢;財政資金因素對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影響程度其次。隨著西藏各級黨委政府財政資金支出的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也得到了相應的提升;農村公共安全因素提升了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水平,同時農村公共安全體系的建設推動了農村社會管理水平的提高;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受到人民生活因素的正向影響,這期間西藏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變化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協同作用,民生不斷改善;規劃建設管理因素在五個主要因素中對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水平的影響最低,但是對規劃設計水平的影響程度最高,提高了西藏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規劃設計水平。
參考文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