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的基本內容與評審標準

開題報告是碩士論文寫作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學校特別重視的環節。盡管學校對開題報告的內容、格式進行詳細要求,甚至有專門的開題報告答辯會,但在實際寫作仍然暴露出很多問題。所謂開題報告,是對上級匯報的一種文體,旨在說明課題研究意義、研究計劃、研究目的,從而取得上級的支持。其最主要的作用是溝通,讓上級了解這個課題是要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碩士論文的開題報告主要是向導師以及學院匯報,除了匯報以外,還有請導師查漏補缺的作用。下文主要介紹文科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的基本內容與評審標準。
一、開題報告的基本內容
1.明確的論題以及對論題的闡述。這是反映作者對論文總體意向的把握所做的工作。這一要件的含義,一是論題是對以前選題工作的固化和確定,而不是臨時想一個題目,把開題報告會當作選題的過程。二是要有明確的題目,盡管所定下的論題好不好、恰不恰當可以提交開題報告會上聽取意見,但作為開題者,一定要具體明確,不能只是一個范圍,如果是這樣,可以視為不具備這一要件。三是對確定論題的理由要有明確的論述,不能語焉不詳。
2.論題研究現狀的文獻綜述。這是體現作者對相關研究現狀的了解所做的工作。這是必須要有的要件。一是最好要求單獨提交文獻綜述,而不只是在開題報告書中的簡單陳述。二是對綜述的字數要有所規定,一般文科類的文獻綜述至少要規定在5 000 字以上。
3.與論題相關的研究成果。這是對所定論題作者有前期實際上的思考和研究的體現。作為要件一定要有,沒有也可以視為不具備開題的條件。但是在形式上可以是多樣的: 可以是公開發表的相關論文,可以是相關的碩士課程作業,也可以是相關研究的資料整理,還可以是對論題內容的調查報告、數據統計或調查問卷的設計等等。
4.詳細的寫作提綱。這是作者對論題寫作思路深入思考的體現。這一要件的要求,一是必須是寫作提綱,而不只是一個寫作思路。這兩者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學生往往混為一談,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因為只有詳細的寫作提綱才能反映作者對論題的深入思考和把握,也才能在開題報告會上得到深入的討論和進一步的指導,如果只是一個餛飩的想法,是無法表現和做到這些的。二是提綱要詳盡,至少要求從緒論到結論的布局安排要全面,章標題要明確,每章下面的二級、三級標題要齊全,不能只停留在章標題上。
5.詳細的參考書目。這是表明作者在文獻資料搜集上所做的工作。一是要達到量的要求,一般文科類學位論文至少在50 篇( 部) 以上。二是要達到質的要求,要有本學科有關論題的權威著作、有本學科權威期刊的論文、有最新的有關論題的研究論文或著作。
6.制作好開題報告書和匯報課件。開題報告書是作者對論題所有前期工作的整體體現,也是開題管理工作要求的文本體現,要根據作者前期所做的工作全面地、有針對性的填寫,并打印提交。同時為了便于在開題報告會上討論,要做好用于開題匯報陳述的演示文件。
總之,我們在開題報告會之前,作為指導老師要明確告知學生需要做好以上各項工作才能參加開題報告會,否則就不能參加。這就要求指導老師至少在開題報告會之前半年或更早的時間就要明確告知學生,同時還要就以上各項的做法、要求給予必要的指導。作為學生,則一定要認識到開題絕不是在開題報告會上才是開題,而是一進入研究生學習或至少在二年級伊始就要思考和去做的一項工作,否則就會達不到要求或措手不及。
二、開題報告的評審
我們提出在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評議內容和標準的“要素”這一概念,意在強調這是開題能否通過的評議標準。達不到這些標準要素,雖然提交了報告書也就不能通過或者是緩通過開題,即不能或不能按時進入論文寫作的環節,這當中主要是考察“好不好”的問題。在具備了上述的開題“要件”的基礎上,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審議工作就主要集中在開題報告的內容上了。對于開題報告內容的審議工作各地一般都有所規定。只是在根據什么要求、用什么標準來衡量上,不同學科會有所不同。
有的采取評議要點加百分制的方法進行審議。如: 選題研究的意義占10 分; 國內外研究現狀、發展動態分析占10 分; 研究目標、內容和擬解決的關鍵問題占20 分; 研究方案、擬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占10 分; 預期研究成果及創新之處占30 分; 已有工作基礎占10 分; 研究計劃及預期進展占5 分; 參考文獻占5 分。
有的則根據開題報告內容分選題科學依據、研究方法、開題條件、閱讀參考文獻等四大部分予以優良、及格和不及格三個等級的審議考核: 選題科學依據“若論述精辟全面,把握了學科發展前沿,學術思想開闊,選題新穎合理,提出重點問題準確,預期成果目標適當,則評為優良;若論述較全面合理,能掌握研究方向國內外動態,學術思想清晰,選題基本合理,預期成果目標基本得當,則評為合格; 若論述欠合理,選題不當,目標過高或過低等則評為不合格”。研究方法“若選定研究方法較先進,技術路線嚴密,措施得當,掌握技木關鍵準確,可能遇到的問題分析合乎邏輯、透徹、有預見性,工作安排合理緊湊,則評為優良;若基本達到要求,則評為合格; 若研究方法簡單或不當,技術路線不嚴密,措施不力,沒抓住技術關鍵,計劃安排不周,則評為不合格”。開題條件“若準備充分,選用設備齊全,經費概算合理、落實,則評為優良; 若選題條件各項基本合理,則評為合格; 對不合理的項目,則評為不合格”。閱讀參考文獻“能達到具有獨立搜集資料和分析、研究、綜合問題的能力,滿足工作的需要,則評為優良; 能基本滿足工作需要,反映有一定的分析、研究、綜合問題的能力,則評為合格; 反映能力較低,參閱資料不足的,則評為不合格”。
以上這些評審內容和方法的設計對開題報告的審議是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意義的。對開題報告的評審要素來說,目前大多采用通用的規定,要求填寫的有下列項目:立論依據,包括選題背景與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研究基礎; 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標與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研究路線或實驗方案、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進度安排和研究經費預算。我們暫且不論這一設置作為通用的文本,項目內容是否完備和合理,我們要強調的是一定要結合專業的特點加以不同的理解和詮釋。結合文科專業的特點,有人認為開題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問題的提出、文獻綜述、研究意義; 研究的主要內容、基本思路、論文提綱; 研究的重點難點、預計的創新點; 研究的主要方式方法; 主要參考文獻等。
我們認為,如果從審議開題報告是否合格這一工作目的來看,對這些項目及其包含的內容,在具備了前面所述的開題“要件”以后,文科專業的開題報告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審議。
一是對具有決定意義的審議要素。所謂決定性的要素是指雖然有但是不合符要求就意味著開題報告不合格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選題是否符合專業要求。這一點從論題就可以觀察得出,凡不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就一律視為不合格,要重新選題和開題。
2.選題是否有研究意義和創新點。這從開題報告中的選題理由與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以及研究目標與研究內容中可以看出。研究意義不大或毫無創新之處的選題必須重新開題。
3.選題是否具有可操作完成的可行性。這可以從研究基礎、研究目標與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等項目中審議得出。如果題目太大無法完成的選題必須重新開題。
二是非決定性的審議要素。所謂非決定性的審議要素,是指已經具備開題“要件”的基礎上,只是對其是否達到要求的審議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研究現狀的把握情況。文科主要體現在對文獻綜述的審議中。對這部分內容的審議主要看: 對文獻掌握是否充分; 對文獻資料的內容介紹是否具體; 對文獻資料是否進行了分類整理再加以介紹; 對文獻資料研究內容是否有自己的歸納評議; 是否闡明了研究現狀與本人要做的研究之間的關系等。其中特別要反對“流水賬”式的文獻綜述。
2.寫作提綱的邏輯關系情況。文科主要體現在對寫作提綱的審議中。對這部分內容的審議主要看: 論文題目、章節標題是否準確鮮明; 一級章標題是否緊扣了論文題目內容、二級標題是否緊扣了一級標題內容; 章標題是否符合平行展開或遞進深入的邏輯關系; 二級標題是否符合平行展開或遞進深入的邏輯關系; 寫作提綱是否完備等。其中特別要反對“思路式”的寫作提綱。
3.參考文獻的準備情況。文科主要體現在對學生提供的參考文獻目錄的審議中。對這部分內容的審議主要看:是否包括著作、論文等各類參考文獻; 是否包括對本項研究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學術論著; 是否包括反映最新研究的文獻; 是否具有一定時間跨度的文獻; 是否包括國內外的參考文獻等。其中特別要反對“雜燴式”式的參考文獻。
4.開題報告書撰寫的情況。主要體現在對學生提交的開題報告的審議中。對這部分內容的審議主要看: 寫作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各項內容是否完備; 各項內容的填寫是否具有針對性; 文字是否表達準確簡練有條理等。其中特別要反對臨時“拼湊式”式的開題報告書。對于以上的非決定性的審議要素,主要是通過評議對學生提出修改意見。
對于以上的非決定性的審議要素,主要是通過評議對學生提出修改意見。如果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也可以作為開題報告不合格的審議要素。